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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2022年第一季度榆林市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榆林检察 2022-06-19

2022年第一季度,榆林市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聚焦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主题,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深入发展。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情况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2年第一季度,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97人,同比下降42.8%;不捕197人,同比上升10.06%,不捕率33.16%,同比增加12.66个百分点。


共决定起诉917人,同比下降21.49%;不起诉225人,同比上升112.26%,不起诉率为19.7%,同比增加11.38个百分点。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985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88.18%。



(二)刑事诉讼监督情况


1. 立案监督。2022年第一季度,全市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合计66件,同比下降40.54%,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63件,占监督数的95.45%,同比增加6.27个百分点。


2. 纠正漏捕、漏诉。2022年第一季度,全市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中,纠正公安机关遗漏提请逮捕15人,纠正公安机关遗漏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11人,同比分别下降6.25%、上升22.22%。


3. 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2年第一季度,全市检察机关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10件次,同比上升41.89%,已纠正201件次,监督采纳率为95.71%,同比增加8.55个百分点。


4. 刑事抗诉。2022年第一季度,全市检察机关共提出抗诉9件,同比上升125%,法院同期审结3件,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3件,占审结总数的100%,同比增加66.67个百分点。


5. 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2年第一季度,全市检察机关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4件次,同比上升380%,同期审判机关已纠正23件次,占提出纠正数的95.83%,同比减少4.17个百分点。


(三)刑事执行检察情况。2022年第一季度,全市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2人,同比下降66.67%;同期已纠正2人,占提出数的100%,同比持平。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3件,同比下降58.18%;同期已纠正21件,占提出数的91.3%,同比增加13.12个百分点。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7人,同比持平;同期已纠正6人,占提出数的85.71%,同比减少28.57个百分点。对财产刑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4件,同比持平;同期已纠正4件,占提出数的100%,同比增加100个百分点。



二、民事检察情况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2年第一季度,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4件。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第一季度,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76件,同比上升18.75%。法院同期采纳42件,占提出数的55.26%,同比增加2.14个百分点。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第一季度,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91件,同比上升42.19%。法院同期采纳51件,占提出数的56.04%,同比增加43.54个百分点。



三、行政检察情况


(一)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第一季度,全市检察机关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0件,同比下降23.08%。法院同期采纳13件,占提出数的65%,同比增加3.46个百分点。


(二)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第一季度,全市检察机关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6件,同比下降25%。法院同期采纳4件,占同期提出数的66.67%,同比增加54.17个百分点。



四、公益诉讼检察情况


(一)立案情况。2022年第一季度,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16件,同比上升1.41%。其中,民事类立案23件,行政类立案193件。


(二)诉前程序情况。2022年第一季度,全市检察机关共开展公益诉讼诉前程序165件,同比下降22.54%。其中,发出民事公告21件,占诉前程序案件总数的12.73%,同比增加9.91个百分点;提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144件,占87.27%,同比减少9.91个百分点。


从诉前程序案件所涉领域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87件,占比最高,为52.73%,同比减少18.16个百分点;其次为食品药品安全领域10件,占6.06%,同比减少0.98个百分点;国有财产保护领域1件,占0.61%,同比增加0.14个百分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1件,占0.61%,同比增加0.61个百分点;办理其他领域66件,占40%,同比增加18.87个百分点。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2022年第一季度,全市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17件,同比上升183.33%,占立案数的7.87%,同比增加5.05个百分点。


五、未成年人检察情况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2年第一季度,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1人,同比下降59.26%,不捕25人,不捕率为69.44%,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36.28个百分点。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17人,同比下降63.83%。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2年第一季度,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35人,同比上升118.75%,不起诉14人,不起诉率28.57%,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起诉率8.87个百分点。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39人,同比上升77.27%。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2022年第一季度,全市检察机关通过访谈等形式对不批捕、不起诉、被判处刑罚、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受刑事处罚人员等开展特殊预防19次,同比上升1800%。开展社会调查118次,同比上升195%;开展法治巡讲14次,同比下降56.25%;开展法治讲座28次,同比下降36.36%。


六、控告申诉检察情况


2022年第一季度,全市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191件,同比下降5.4%;受理刑事赔偿申请2件,同比上升100%,经审查,决定给予赔偿1件;受理国家司法救助4件,同比下降50%,实际救助人数7人。


七、服务保障“六稳”“六保”情况


(一)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案件情况。2022年第一季度,全市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4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人。受理审查起诉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6人,经审查,决定起诉1人。


(二)服务三大攻坚战工作情况。2022年第一季度,全市检察机关对危害金融安全类犯罪逮捕2人、起诉10人,同比分别下降88.89%、持平。对金融诈骗类犯罪逮捕1人、起诉3人,同比分别下降50%、上升200%。 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逮捕12人,起诉19人,同比分别持平、下降9.52%。


八、入额院领导办案、列席审委会情况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2022年第一季度,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649件,同比上升36.63%。两级院检察长办理135件,占20.8%,同比增加4.38个百分点;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514件,占79.2%,同比减少4.38个百分点。


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中,刑事检察类案件(含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364件,占56.08%;民事、行政检察类74件,占11.4%;公益诉讼检察类211件,占32.51%。



(二)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2022年第一季度,全市检察机关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8人次,同比下降11.11%。检察长列席6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75%;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2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25%。



来源:市院综合业务部

文字:李娜

编辑:谢娇   校对:薛蓉蓉   审核:秦栓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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